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院务公开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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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和规范医院院务公开工作,促进医院民主科学管理,依法执业,诚信行医,和谐医患关系,不断满足群众的就医需求,现结合医院实际,修订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可信,准确可靠。 (二)坚持群众参与原则,广泛发动医院职工关心、参与、支持、监督院务公开工作,让员工知院情、参院政、议院事。 (三)坚持责任分工原则。实行“谁负责、谁公开”“谁主管、谁审查”制度。 二、公开内容 除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原则上应予公开的内容。 (一)向社会公开的主要内容 1.医院依法执业登记的主要事项,包括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诊疗科目、床位;职能科室设置。 2.主要卫生技术人员依法执业注册基本情况,或提供查询服务。 3.门诊、急诊、住院的就诊程序,医师、护士安排。 4.工作人员上岗应佩戴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职称的标牌。 5.常规医疗服务、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等价格信息,或 提供相关价格查询服务。 6.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主要规定。 7.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投诉咨询电话。 8.医院结构布局示意图。 9.便民服务及惠民医疗措施 (二)向患者公开的主要内容 1.为住院患者提供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使用情况,或提供费用查询服务,出院时提供总费用清单。 2.为门诊患者提供费用清单。 3.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向患者提供病历资料复印或者复制服务。 (三)向职工公开的主要内容 1.医院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2.年度财务预、决算主要情况。 3.重点监控药品使用情况。 4.岗位设置、岗位评聘、解聘、辞聘的标准及程序,薪酬体系。 5.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投诉信箱、电话。 6.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三、公开形式 (一)对外公开主要形式 1.在门诊、病房或各服务窗口等醒目位置设立公开栏。 2.编印、发放宣传资料。 3.设立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等。 4.通过医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短信等。 5.设立院长、书记信箱。 6.设立意见箱,公布监督投诉电话。 7.设立咨询窗口、导诊台。 8.悬挂标识、标牌,设立展牌。 9.建立医患沟通、社会监督员制度。 10.提供门诊收费清单、患者住院“每日清单”及出院“总费用清单”。 11.以告之谈话记录或医患协议书、各种知情同意书等形式公开。 (二)对内公开主要形式 1.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党委会、院长办公会、院周会、行政例会、科主任例会、支部书记例会、工会委员例会等会议形式,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应公开的事项。 2.在医院官方网站设立院务公开栏及时通报公开内容。 3.以医院发文、手册、工作指南等形式公开。 4.建立公示制度,对于干部聘任、职称评聘等事项进行公示。 5.领导班子成员及职能部门中层干部每年在职代会或全院中层干部会上进行年终述职或书面述职。临床科主任在由学术委员会和院领导组织的考核评审会上述职并接受民主评议和测评。党支部书记每年在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会上述职并接受民主评议和测评。 四、公开程序 由职能科室拟定公开内容并明确公开的时限、范围和形式,报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核后公开。 五、监督检查 成立以监察室、工会及各党支部纪检委员组成的院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对各部门院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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