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4月23日 星期三 壬辰年三月二十四

安徽省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7-08-09 13:46:22 浏览次数:

安徽省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发展中医药的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全国和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推进我省中医药振兴发展和健康安徽建设,根据国务院《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十二五”时期,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安徽中医药取得长足发展,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六位一体”整体推进,对增进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作用更加突出,对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明显提升,“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总体实现,主要任务基本完成。

       (一)“十二五”期间安徽中医药发展成就

       中医药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中医药发展,成立了省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各级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加大了对中医药事业的财政投入,出台了中医药改革与发展相关文件,在深化医改中将中医药发展列入重点任务,强力推进,形成了独具安徽特色的“5+1”模式。

       中医医疗服务体系日益完善。“十二五”时期,中央和省级财政先后投入专项资金17.86亿元,用于支持62所中医院基础建设,实现了县域政府办中医医院全覆盖。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有中医医疗机构637个,其中:中医医院115所,中医类门诊部和诊所522所。中医床位31542张,万人口中医床位数5.13张,比“十一五”末增长104%,就医环境和诊疗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中医药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全省中医药服务量比“十一五”末大幅度提高。2015年,全省县以上中医医院总诊疗人次达到1412万人次,出院人次91.6万人次,分别较2010年增长91.6%和110.7%。通过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比例分别为 88.2%、84.5%、60.4%和62.2%,较“十一五”末提高了24.7%、23.1%、17.5%和25.5%。创建全国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区)13个、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22个。

      中医药特色优势更加突显。组织实施中医药“三名”工程,培养和打造了一批代表安徽中医药水平的名院、名科和名医。重点建设中医名院22个,国家中医临床重点专科1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26个、省级重点专科专病129个,重点支持100种特色中药制剂研发。全省县以上中医医院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和出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分别比综合性医院低12.7%和22.5%。省中医院徐经世教授荣获“国医大师”称号,189人被授予“安徽省名中医”称号。

      中医药科技创新成果显著。省中医院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顺利推进,重点病种研究取得重要进展。省政府批准成立了安徽省中医药科学院,下设19个研究所和2个研究中心。“十二五”期间,全省中医药科研总投入6.7亿元,我省中医药专家主持或参与的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部级奖励40项。我省牵头成立的国家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研究安徽分中心协调推进华东五省一市民间医药的收集整理等工作,229项民间特色技术和方药纳入我省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名录。42个县开展了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建立了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

      中医药人才培养步伐加快。“十二五”期间,先后建立国家级传承工作室41个、省级名老中医工作室100个,培养高水平的学术继承人671名、中医临床骨干人才380名,18人入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医教协同中医人才培养机制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初步建立。培养农村订单定向中医专业免费医学生454人、中医中专学历教育639人、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岗位(转岗)培训580人、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364人,为基层培养了一大批实用型中医药人才。

      中医药健康服务加速发展。省政府出台了《安徽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中医药与养生、养老、旅游等业态融合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康复等方面的潜力持续释放。首批建设了6个全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在部分中医院开展了中医药医养结合试点。中药产业发展势头良好,2015年,全省中药产业总产值690亿元。

      中医药文化传播力度加大。“中医中药中国行—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深入开展,全省建成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8个,与俄罗斯、英国、德国、日本、韩国等国家,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广泛开展了中医药交流合作。

 

专栏1  “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指标

2010

2015

预期值

 

市级中医医院三级中医医院达标率(%)

31.25

62.50

50

完成

县级中医医院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达标率(%)

37.88

75.7

70

完成

中医床位数(万人口)

2.60

5.13

4.78

完成

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万人口)

1.72

2.76

2.4

完成

中医医院诊疗人次数(万人次)

825

1412

1285

完成

中医医院诊疗人次占医院诊疗人次比重(%)

14.71

16.8

18.5

未完成

中医医院出院人数(万人次)

46.4

91.6

85.3

完成

中医医院出院人数占医院出院人数比重(%)

12.47

15.03

15.0

完成

(二)“十三五”时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三五”时期,中医药“五种资源”的强大优势,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中释放更多的潜力和活力。中医药注重整体观,重视治未病,讲究辨证论治,符合当今医学发展的方向和广大群众的健康需求,为中医药振兴发展带来难得的机遇。我省中医药文化底蕴深厚,“北华佗、南新安”影响深远,是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加强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名片,为安徽中医药振兴发展拓展了新的空间。

      “十三五”时期,我省中医药发展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体系与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还不相适应,结构不合理、功能不完善、能力不均衡、政策落实不到位等,尤其是基层服务能力薄弱等问题依然存在。二是发展方式与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亟需改革创新,真正实现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三是人才队伍结构和水平与健康安徽建设的要求还不相适应,高层次人才缺乏、基层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仍较为突出。四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与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日趋繁重的发展任务与管理体系不健全的矛盾迫切需要加快推动解决。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发展中医药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为指引,全面贯彻实施《中医药法》和《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落实全国和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建设中医药强省为目标,以增进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目的,进一步深化中医药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创新中医药服务模式,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推动中医药“六位一体”全面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促进卫生、经济、科技、文化和生态文明发展中的独特作用,努力实现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为加快推进健康安徽和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继承创新,彰显特色。正确把握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坚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方法,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医药理论体系,推进中医药现代化,在创新中不断形成新特色、新优势。

      深化改革,激发活力。完善中医药发展体制机制,强化政府在制度建设、政策引导及行业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激发中医药发展的潜力和活力。

      加快发展,提升能力。全面继承发扬中医药理论、技术和方法,充分体现特色并发挥优势,坚持在治未病中发挥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发挥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发挥核心作用。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统筹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协调发展,注重城乡、区域中医药协调发展,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促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不断增强中医药发展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以人为本,共享惠民。以满足人民群众中医药健康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中医药发展为了人民,中医药成果惠及人民,增进人民健康福祉,保证人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的中医药服务。

    (三)发展目标和主要指标

到2020年,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全省中医药管理体制和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政策机制进一步完善。防病治病能力和学术水平大幅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健康服务快速发展,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更加广泛。全省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等各领域得到全面协调发展,基本建成中医药强省。  

 

专栏2  “十三五”主要发展指标

主要指标

2015

2020

属 性

全省中医医院床位数(万张)

2.93

3.45

预期性

每千常住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张)

0.48

0.55

预期性

每千常住人口卫生机构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

数(人)

0.28

0.40

预期性

全省中医医院总诊疗人次数(万人次)

1412

1800

预期性

中医医院总诊疗人次数占医院诊疗人次比重(%)

16.8

18

预期性

全省中医医院出院人数(万人)

91.6

120

预期性

 中医医院出院人数占医院出院人数比重(%)

15.03

16

预期性

 中药材规范化种植面积(万亩)

220

300

预期性

中药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亿元)

325.8

1000

预期性

中药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医药工业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43.4

50

预期性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中医医疗服务体系,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能力。

       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巩固完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为主体、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为重点、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落实政府办医责任,每个市、县人民政府要举办1所公立中医类医院。在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化的中医药科室,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标准化中医科,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具有中医药服务能力。

       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实施中医药优势培育工程,建设一批国家级、区域和基层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重大疑难疾病治疗中的特色优势。加强省中医院中医药(骨伤)特色救治能力建设,在市级以上中医医院建设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基地和应急医疗救援基地,提高中医药防治新发、突发传染病和突发事件医疗救援能力。组建中医专科联盟,开展重点病种中医药健康管理,探索完善中医综合治疗模式和多专业联合诊疗模式。

       加强中西医结合临床协作。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促进中西医临床协作机制建设和服务模式创新,鼓励将重复设置、功能单一的综合医院改建为中西医结合医院。创建20个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

      促进社会办中医加快发展。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儿科、精神(心理)科、妇科、骨伤、肛肠等非营利性中医专科医院,发展中医特色的康复中心、护理院,放宽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的条件,到2020年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提供的中医服务量力争达到20%。

 

专栏3  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市级以上中医类医院临床和研究能力建设,支持县级中医医院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配置。70%地市级中医院达到三级甲等标准,85%县级中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标准。

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

建设1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中心)、1个国家级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1个省级民间医药特色诊疗基地、3个以上国家级和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

中医药服务模式创新项目

开展糖尿病、高血压、脑病、慢阻肺等重点病种中医综合治疗模式和多专业联合诊疗模式试点。

 

      (二)实施“四名”工程,打造安徽中医药品牌。

       名院建设。开展全省示范中医医院创建工作,与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级及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同步推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名科培育。开展国家、省、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形成一批优势突出、疗效显著、诊疗规范、技术先进的中医专科群。在此基础上,制定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并推广运用。

     名医培养。开展名中医选拔培养工作,实施中医药行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形成国家级、省级和基层名中医人才梯队。

      名药研发。遴选一批具有良好产业基础、市场前景和种植养殖规模的皖产道地药材及产业示范基地,研发一批疗效确切、安全可靠的特色中药制剂,打造皖药品牌。

 

专栏4  “四名”工程建设项目 

名院建设

建设10所特色鲜明、功能完善、设施先进、服务一流的示范中医医院。

名科建设

建设100个优势突出、疗效显著、诊疗规范、技术先进的中医重点专科(专科诊疗中心)。

名医建设

培养和引进30名中医药行业领军人才,评选100名安徽省名中医、100名基层名中医。

名药建设

建设“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建设10个区域中药制剂中心,研发100种特色中药制剂。

 

    (三)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筑牢中医药服务网底。

      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力推进中医馆建设,大力推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非药物疗法和适宜技术。加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和技术规范培训,推动建立融入中医药内容的社区健康管理模式,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健康管理中的优势作用。到2020年,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诊疗量力争达到诊疗总量的30%。

       组建县域医疗共同体。支持县级中医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县域医共体”,鼓励在其他医院牵头的“县域医共体”内提供中医药服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要对口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创建1-2个市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和10个县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放宽中医执业资格准入。实施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改革,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中医诊所。

 

专栏5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基层中医馆建设

8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70%的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馆。

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能力建设

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及推广中医非药物疗法和适宜技术,每名基层医务人员至少掌握5类中医药适宜技术和2项养生保健技术。

 

    (四)强化科技协同,推动中医药继承创新。

      实施中医药传承工程。系统继承华佗医学、新安医学学术精华,传承我省国医大师、名老中医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总结中医优势病种临床诊疗基本规律。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深入挖掘我省民间中医药传统知识和特色诊疗技术,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数据库、保护名录和保护制度。

       推进理论与技术创新。加快推进省中医药科学院、祁门蛇伤研究所等中医药科研院所建设,发挥国家中医临床研究(糖尿病)基地和重点病种研究室、中医药三级实验室等平台作用,建立健全高等院校、医疗机构和企业等多学科、跨部门共同参与的中医药协同创新体制机制。支持开展中医药核心理论、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疾病和传染病、中医治未病、中药新药研发等领域的联合攻关,鼓励开展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形成一批重大产品和技术成果,促进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和产业化。

      促进协同创新。探索适合中医药特点的新药开发模式,研发基于经典名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等的中药新药。以中医药理论为核心,综合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研制适用于家庭或个人的健康检测、监测产品及自我康复、功能康复等器械产品。

 

专栏6  中医药科技继承创新建设项目

中医临床研究体系建设

组建省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推动建设3个以上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重点建设2个以上重点病种研究室、14个以上中医药三级实验室。

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研究

开展高血压、糖尿病、肿瘤、妇儿疾病、老年性疾病等重点病种中西医协同攻关,组织500项以上中医药课题研究。

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

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名录和数据库,对200项民间医药诊疗技术和方药进行筛选评价并应用于临床。

中药炮制技术传承

    重点建设1个国家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基地(中药)、2个以上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加强炮制机理、工艺与质量标准研究。

中医药特色诊疗技术及产品研发

    开展华佗、新安医学等中医特色、养生保健和康复技术等研究,加强产品研发和推广应用。

    (五)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强化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健全中医药终身教育体系。实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深化医教协同,健全中医药毕业后教育制度。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实现师承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到2020年,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医临床医师接受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比例达到100%。

    加强中医药骨干人才培养。启动县级公立中医医院特设岗位人才引进计划,开展名中医工作室、基层名中医工作室建设。加大中医药中青年人才培养支持力度,促进中医药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鼓励西医离职学习中医,培养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开展各类中医药管理人员培训,推动中医医院院长职业化。

    巩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推进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养,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中医医学生培养和中医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开展基层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鼓励中医药院校毕业生、离退休中医药专家、在职在岗中医药人才到基层服务。探索建立人员县管乡用编制“周转池”制度,提升福利待遇水平和职业成长空间,稳定基层中医药队伍。

    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拓宽中医药健康服务人才岗位设置,逐步健全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相关职业(工种),建立适应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职业技能鉴定体系。建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中医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加快培养中医养生保健、康复、养老、健康管理等技术技能人才。

 

专栏7 中医药人才培养建设项目

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3个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基地;建设5个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5个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

名中医经验传承项目

    建设100个传承学术、培养后学的名中医工作室。每年选拔60名优秀中医临床专业本科新生,采取院校教育与传统师承教育相结合的模式进行重点培养。实施名老中医师承培养(健康扶贫)项目,为贫困地区县级中医院培养1-2名临床骨干。

人才培育项目

5年内为每个县级公立中医院公开招聘1名中医特色技术人才;培养100名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100名文化传播人才、200名中医护理骨干、2000名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养一批中医养生保健、康复、养老、健康管理等技能型人才。

     (六)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拓展中医药服务新业态。

     推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网络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创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持,促进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建设一批中医养生保健示范基地。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推广融入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工作和生活方式。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建立治未病科,为居民提供健康监测、咨询评估、养生调理、随访管理于一体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开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促进中医技术与康复医学紧密融合,发挥中医药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建立康复科,与区域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会福利机构等建立协作关系。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特色突出的康复医院,支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特色康复医疗、训练指导和康复护理服务。建设一批省级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基地,大力推广和使用中医药康复服务技术。加强与民政、残联等部门的合作,为工伤、职业病等人群提供规范、有效的中医药康复治疗和功能恢复训练。

     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鼓励中医医院独立开办或以品牌、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资源与社会资本合作举办中医药特色的医养结合机构,鼓励社会资本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老年病医院,建设一批中医药特色养老示范基地。支持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建立协作服务关系,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应当设立老年病科,开展老年病、慢病和康复护理服务,开通老年人就诊绿色通道。

      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充分发挥安徽旅游资源优势和中医药特色优势,大力开发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和线路,创建一批氛围浓郁、特色鲜明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打造一批中医药特色健康旅游小镇。加强中医药文化旅游商品的开发生产。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开发集医疗康复、养生保健、休闲旅游为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项目,支持中医医院与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度假区等建立旅游、体验协作关系。

 

专栏8  中医药健康服务建设项目 

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

加强中医治未病能力建设,在中医医院及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等设立治未病中心,开展中医健康体检,提供规范的中医健康干预服务。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开展糖尿病、高血压等重点病种的中医药健康管理试点。

中医药健康服务示范工程

建设10个中医药养生保健示范基地、10个中医药健康养老示范基地、20个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区),实施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项目。

 

     (七)加强中药资源保护,推进中药产业发展。

       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利用。实施中药材资源保护工程,建立濒危野生药用动植物保护区、野生中药材资源培育基地和濒危稀缺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开展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建立覆盖省内中药材主产区的资源监测网络,建立省级药材动植物种质资源库。

      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开展“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遴选建设,提高规模化、规范化水平,打造具有安徽品牌优势的中药大品种。制定重点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储藏技术标准,促进中药材种植养殖业绿色发展。发展规范化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和专业合作社、合作联社,引导贫困地区贫困户以多种方式参与中药材生产。

      促进中药产业做大做强。支持省内中医药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与中药企业之间建立协作关系,加大单味药、中成药、院内制剂的二次开发力度,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中药品牌。加强国家级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建设,推进省级及区域中药制剂中心建设。大力发展药膳产业,开发药食两用产品。支持亳州国家级中药材专业市场做大做强。促进中药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专栏9  中药保护和产业发展建设项目

中药资源保护与发展工程

    完善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信息和技术服务体系,建立1个种质资源库、2个种子种苗繁育基地、1个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中心、4个监测站,重点保护20种中药濒危品种。道地药材种植(养殖)建设

建立一批规范化的皖产道地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种养殖和加工基地, 建设10个以上“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

中药新药与健康产品研发

研发一批基于经典名方、院内制剂的中药新药,开发药食两用健康产品。

   (八)弘扬中医药文化,促进中医药交流与合作。

      扩大中医药文化传播。大力倡导“大医精诚”理念,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构建中医药核心价值体系,营造中医药行业人文环境。实施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提升工程,深入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推动华佗医学和新安医学等特色文化宣传,打造安徽中医药文化品牌。创作并宣传科学准确、通俗易懂、贴近生活的中医药文化科普创意产品和文化精品,发展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等新兴文化业态。建设安徽省中医药文化博物馆和一批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将中医药知识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通过开展中医药科普宣传周、主题文化节、知识技能竞赛、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等活动,广泛传播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推动中医药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

      促进中医药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中医药对外合作,支持国家中医药国际合作(针灸)基地建设,鼓励中医药机构为境外消费者提供多层次的中医药医疗保健和教育培训服务,支持中医药机构在境外设立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开展中医医疗、养生保健等服务。发展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培训、科技研发、文化传播等国际服务贸易,扶持一批市场优势明显、具有发展前景的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培育一批特色突出、能够发挥引领辐射作用的中医药服务贸易骨干企业(机构)。

 

专栏10  中医药文化建设项目

中医药文化公共设施建设

建设安徽省中医药文化博物馆,打造15个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提升工程

实施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创作一批中医药文化精品节目和科普作品,推动中医药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

中医药国际合作交流示范基地建设

整合优势资源,在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培训、科学研究、文化传播等领域建设2-3个高水平示范基地,吸引海外消费者来皖就医求学,承担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重大项目。

     (九)推动“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加快信息化建设。

      促进中医药各领域与互联网全面融合。推动“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依托中医名院,举办互联网中医医院,为居民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健康管理、健康咨询、签约服务、远程诊疗、移动医疗、智慧医疗等服务。推进以中医电子病历为基础的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利用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便捷服务,探索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网络中医医疗服务应用。

      加强中医药健康大数据应用管理。推进省中医药数据中心建设,重点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区(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整体推进中医药电子政务、综合统计管理、公共信息服务、健康服务系统建设,建立对患者处方真实有效性的网络核查机制,实现与人口健康信息纵向贯通、横向互通、信息共享。

 

专栏11  中医药信息化建设项目

中医药综合信息网络平台建设

建设省中医药数据中心,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区(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数据服务覆盖基层中医馆。

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

支持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开展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建设试点,实现远程会诊、远程咨询、远程教育等功能,支持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建成基于中医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系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中医药工作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省中医药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中医药发展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全社会共同推进中医药发展的良好局面。推动各级政府依法履行发展中医药的主体责任,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切实加强领导,列入议事日程,加大支持力度。

    (二)完善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机制。认真贯彻实施《中医药法》,落实中医药发展政策措施。协调各级财政逐年增加对中医药事业的财政投入,其增加幅度不低于本年度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改革完善鼓励中医药提供和使用的医保、价格、基本药物和院内制剂等相关政策措施。在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中,将中医类医院中医门诊诊疗服务纳入首诊范围。

    (三)强化考核评估。将中医药发展纳入各级政府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同部署、同要求、同考核。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对策,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四)加大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数字智能终端、移动终端等新型载体,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普及中医药知识,积极营造“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的良好社会氛围。争取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宣传表彰为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为中医药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来源: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