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申报服务指南
编辑日期:2019/6/25  编辑者:秦嵘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申报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申报 

二、设定依据

《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

三、申请条件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办理生育证后,

1、女职工连续参加医疗保险满6个月后生育的(计算月份不含补缴月份生育保险)

2、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

3、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连续足额缴费满6个月后生育的

可提出办理生育备案的申请

四、办理材料 

1. 填写《合肥市职工生育备案表》

2. 社保卡

3. 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

4. 结婚证

5. 孕产妇保健手册

五、办理地点

合肥市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合肥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3楼生育业务15号窗口申报。

选择合肥市定点医院生育的在医院医保办申报,★无需再到合肥市医保中心办理备案

六、办理机构

合肥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七、收费标准 

   本次事项不涉及收费

八、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7:00) 

九、联系电话

   0551-63536357

十、办理流程 

1、本地定点医院生育的,到定点医院医保办备案★★(无需再到医保中心办理备案)

参保对象生育之前,持①本人社会保障卡、②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③结婚证、④孕产妇保健手册到生育定点医院办理备案。★备案成功之后才能报销产前检查费用

(1)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请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到备案医院进行产前检查、生育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与医院实时结算。具体使用方法咨询医院的医保办。

(2)生育津贴领取 

备案时有社会保障卡的,生育津贴将于出院结账后的下一个月30号开始★逐月发放至您的金融社保卡中。★★(系统自动核算发放,无需再到医保中心申报)

备案时只有临时社保卡的,生育津贴将于出院结账后的下一个月30号开始发放,生育津贴★逐月发放至徽商银行花园街支行,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到银行领取。★★(系统自动核算发放,无需再到医保中心申报)

2、异地医院生育的,到合肥市医保中心备案

参保对象生育之前,持①本人社会保障卡、②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③结婚证、④孕产妇保健手册到合肥市医保中心办理备案。★备案成功之后才能报销产前检查费用

产前检查和生育住院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对象先行垫付。

生育出院结账后的4个月内携带《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及表中要求的材料到合肥市医保中心申报生育保险待遇。★★(含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产前检查和生育住院医疗费用将于申报后的下一个月30号发放;

※生育津贴将于申报后的下一个月30号开始逐月发放;

※备案时有社会保障卡的,上述生育待遇发放至您的金融社保卡中。

备案时只有临时社保卡的,上述生育待遇发放至徽商银行花园街支行,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到银行领取。

※选择肥东、肥西、长丰、庐江、巢湖生育的,属于异地医院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