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周期医师定期考核有关事宜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9/11/5  编辑者:医务处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各区卫健委、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合肥市实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工作方案(试行)》有关要求,现将2018-2019周期医师定期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区卫健委、医疗机构要对本区或本单位内参加医师定期考核的人员进行认真梳理,防止遗漏人员。本次考核的对象为:至2019.12.31止,经注册在合肥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时间满两年,未参加上一年度医师定期考核的在职工作人员。市发证医疗单位将考核档案报市三院医务处(行政楼三楼),区发证医疗单位报送至相应区卫健委,由区卫健委统一报送,截止日期2019年11月30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联系电话:63669006,各单位医师定期考核负责人请加市三院医师定期考核群,以便以后接收各种通知,QQ群434983799。

  二、报名参加医师定期考核的人员,须注明参加何种程序考核(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参加一般程序考核的人员还须注明所从事专业(参照以下测评专业)。

  三、首次定期考核对象如实填写《医师定期考核档案》、《医师定期考核表》、《医师行为记录表》,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一式两份;第二次及以后参加定期考核的,须填写《医师定期考核表》一式二份、《医师行为记录表》一式二份;执行简易程序的还需填写《简易程序申请表》一式二份。【如在考核周期类通过职称考试的考核对象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成绩单或证书复印件)】。

  四、业务水平测评分为基本技能操作考试和卫生法律法规、临床知识综合笔试两部分。其中,临床知识笔试分为基础医学知识部分和专业知识部分。本次实践技能考核方式为笔试,与综合笔试同步进行。

本次业务水平测评专业为:

临床: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麻醉、病理、医学影像、超声、心电图

中医:中医内科、中医外科(骨伤)、中医妇科、中医儿科、针灸推拿、中西医结合

因笔试试卷分专业,报送档案时务必根据执业范围选择一个上述笔试专业,并在汇总表标明。

  五、考试时间:2020年1月份,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七、考试大纲(附后)。

   八、附件(附后)

附件表格.rar

医师定期考核(临床类别)业务水平测评大纲.rar

医师定期考核(中医类别)业务水平测评大纲.rar

 

                                       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

                                                2019年10月31日